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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 中国烹饪(餐饮服务)名师、大师认定程序(试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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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03-03-2007 5:46 下午 引用 回复
中国烹饪协会
中国烹饪(餐饮服务)名师、大师
认定程序(试行)
按照中国烹饪协会中烹协[2005]33号《关于推荐中国烹饪(餐饮服务)名师、大师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现制定《中国烹饪(餐饮服务)名师、大师认定程序(试行)》如下:
一、认定原则
中国烹饪协会认定中国烹饪(餐饮服务)名师、大师的工作将坚持遵照“自愿申请、统一组织、属地认定、专家评审、网上公示、接受监督、协会批准”的原则进行运作。认定将与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烹饪(饮食、餐饮)协会(简称:省级协会)实行合作。
二、认定组织
1、由中国烹饪协会派出中国烹饪(餐饮服务)名师、大师认定组,负责现场认定工作。
组长:由一名全国餐饮业认定师(简称:认定师)担任;
副组长:由中国烹饪协会派出一人担任;
成 员:由认定师组成。
2、由当地省级协会负责现场组织工作。
三、认定内容
1.基本条件40分;
2.技艺展示30分;
3.理论测试30分;
四、基本条件认定
1、申报人员认真填写《中国烹饪(餐饮服务)名师、大师申请表》(见附件1)和《基本条件表》(见附件2),并附原件或复印件,主要内容包括:
(1)年龄、工龄、文化程度证明;
(2)职务、职称及表彰证明;
(3)参加各种烹饪技术比赛及所获奖励证明;
(4)参加过各类相关培训及证书;
(5)组织参与全国或省、市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并担任评委的证明;
(6)发表的论文或参编的烹饪著作(原件);
(7)代表菜点名称及照片;
(8)师徒关系证明。
2、申报人将以上材料填写后,向当地省级协会申报。
3、申报人材料,由省级协会审查并签署意见,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。
4、省级协会汇集申报人材料,并填写《申报中国烹饪(餐饮服务)名师、大师统计表》(见附件3)一同报送中国烹饪协会。
五、中国烹饪名师、大师现场认定
(一)技艺展示
1、现场制作自选菜点2道,填写《自选菜点质量单》(见附件4)。
2、菜点要求:菜肴按宴会10人量制作,完成时限为1小时。原辅料(国家禁止使用的原材料除外)、成熟方法等均不限。菜点应从色、香、味、型等方面充分体现参加认定人员的技艺水平。
3、申报人做菜点展示介绍;由认定师点评。
4、物料准备
①.认定现场提供:
基本烹饪器具、常用调味料、常用盛器(汤碗、小勺、平盘等)。
②.申报人自备:
自选品种所需的各种物料、工具;自己习惯使用的刀具、墩子等其它器具;高汤等。
5、现场要求
①.现场组织人员编制《认定现场检录表》(附件5),交认定组成员使用。申报人按时检录进入操作现场。
②.申报人应服从现场监理人员的指挥。现场监理员验料后,申报人开始进行操作,现场监理员记录操作时间和现场情况,发现违规行为即行记录,报告认定组处理:有一般违规行为扣除1-3分;有严重违规行为取消认定资格;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操作内容,每超时10分钟扣1分。
③.申报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操作内容后,向现场监理员示意后,即随制作菜点一起离开操作现场,按序进入认定现场,要做到“人不离菜,菜不离人”。
(二)理论测试
1、开列一桌宴席或一次宴请活动的菜单并编写宴席说明。
内容应包括:宴席主题、风味特色、主辅调料构成、烹制方法、营养和膳食平衡、文化内涵等内容。同时提供宴席及菜品照片。
要求:突出个性与特色,字数不限。(制作光盘并用A4纸4号宋体打印)
2、现场答辩。认定组提出两道题目提问:
答辩题目一:针对自报宴席菜单的内容,考察烹饪专业知识;
答辩题目二:随即抽取公共题目,考察烹饪基础知识。
六、中国餐饮服务名师、大师现场认定
(一)技艺展示
1、宴会整体设计:
(1)宴会布局设计:中式高档大型宴会、自助餐宴会、鸡尾酒会,任选其中一种形式,应标注宴会性质、规格、时间、地点等情况。
(2)宴会服务程序设计:设计宴会主题、参与佳宾、服务程序,并根据以上设计对服务过程进行图像或图片演示。
(3)宴会菜单设计:根据自选餐台布局设计,制作主题宴会菜单。应包括:风味特点、原材料产地、营养价值、文化内涵等,现场进行简要介绍。
以上使用电脑操作演示或使用文字书写演示(8—10分钟)。
2、外语日常服务用语应用的模拟对话。
3、现场工作人员填写《认定现场检录表》(见附件5),交认定组成员使用。申报人按时检录进入认定现场。
(二)理论测试
1、根据日常餐饮服务工作专题编写一份教案,针对餐厅服务人员的课堂培训进行模拟讲解。讲解时间8~10分钟。
要求:制作光盘并用A4纸4号宋体打印。
2、现场答辩。认定组提出两道题目提问:
答辩题目一:针对自己编写的餐饮服务教案内容,考察餐饮服务专业知识;
答辩题目二:随即抽取公共题目,考察餐饮服务基础知识。
七、评分规则
1、对申报人员的认定由基本条件(40分)、技艺展示(30分)、理论测试(30分)三项相加,总计100分。
2、由中国烹饪协会根据申报人员上报的《基本条件表》及所附原件或复印件,评定基本条件得分。申报人员上报的材料,均由省级协会审查并签署意见,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。
由中国烹饪协会派出认定组进行现场评审,评定技艺展示与理论测试两项得分。
3、 在中国烹饪(餐饮服务)名师、大师认定现场实行公
开亮分制,将对认定组评委打分以平均值为现场评审最终得分。
4、由于申报资格的不同,对认定中国烹饪(餐饮服务)名
师、大师的申报人员,采取两线运行,分别评分排序,互不交叉攀比。
八、认定结果确认
1、认定师现场评分后,由认定组提出书面意见,报中国烹饪协会。
2、依据中国烹饪(餐饮服务)名师、大师认定条件,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、技艺展示和理论测试的各项得分,综合成绩。
3、中国烹饪协会确定初步认定结果,在中国烹饪协会“餐饮在线”网上进行为期15天公示,接受社会意见反馈。
4、由中国烹饪协会以正式文件形式公布批准授予中国烹饪(餐饮服务)名师、大师称号的人员,并颁发证书。
中国烹饪协会认定中心办公室
2006年8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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